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武大本函2018〔145〕号)、《关于规范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版)、《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2020年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院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开展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组长:简 繁 王延诏
组员:杨 军 倪素香 杨偲劢 张荣华
田超伟 梅立润 胡栩健 袁 冶
(二)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学与学工办”)负责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相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计划名额
2021级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专业计划名额均不少于30人。
三、基本程序
(一)工作小组组织专业分流宣讲活动,由专业负责人(或指定专业教师)介绍各专业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毕业就业等情况,对学生的分流选择进行指导,并接受学生咨询,为学生答疑。工作小组、教学与学工办、全体二年级本科生等参加宣讲活动。
(二)教学与学工办发布专业志愿表。全体2021级本科生须结合个人实际和培养方案,在充分征询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交专业志愿表,在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选择第一、第二志愿。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服从学院调剂。
(三)教学与学工办按照学生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专业成绩按照第一学年三个学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已经赋分的必修课程(体育除外)的平均成绩计算。专业成绩相同时,一并分流到相同专业。
(四)教学与学工办优先根据第一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当有专业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30人时,则将另一专业第一志愿报名者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逆序依次调剂至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专业,直至该专业人数达到30人。休学、下编的学生原则上进入原专业。通过转专业由其他学院转入我院的学生,依据其填报志愿和各专业情况单独进行分流。教学与学工办初步拟定专业分流名单后,报工作小组审核。
(五)专业分流名单经工作小组核定后,在学生范围内进行反馈。对调剂志愿有异议的学生,进行沟通和政策解释,加强专业引导。学生范围内达成基本一致后,提交学院审定。
(六)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专业分流名单,名单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名单报送本科生院。
四、时间安排
(一)2023年1月6日18:30,学院通过腾讯会议举行线上专业分流宣讲会。
(二)2023年1月7日17:00前,学生完成专业志愿表在线填写提交工作。
(三)2023年1月8日24:00前,教学与学工办初步拟定专业分流名单。
(四)2023年1月9日前,学院网站公示经工作小组核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专业分流名单。
(五)2023年1月17日,公示结束后报学校本科生院。
五、联系方式
袁老师 办公电话02768752872
胡老师 办公电话02768754881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