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办理程序见本科生院网站公布的关于转专业的通知
二、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各专业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各专业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转入人数不低于10%,不高于30%
三、转入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入: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 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艺术类学生(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外语类保送生;
(4) 在校期间曾有过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分的学生;
(5) 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 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7) 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8)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四、 转入学生须接受学院学科点、学工组的考核。
五、 转入学生原则上要求取得党校结业证书,或入党积极分子,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大一、大二学生可转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