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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年10月11日 00: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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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武汉大学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有学术不端或其他不良记录者,实行“一票否决”;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符合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同一学年度可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但不得以同一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研究生使用本人不同的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为博士生4人,硕士生6人。

(四)评审程序

1、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文件,报经学校审批,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10月11日17:00前,根据《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细则》(见附件1),研究生本人填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个人计分表》(见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见附件4),连同相关证明原件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M202,填写《个人获奖及科研等情况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myxgb@163.com

3、在研究生中公开招聘产生资格与材料审核及初评小组,审查报名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根据《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细则》复核自评得分,进行初评排序。网上公示《个人获奖及科研等情况统计表》及初评得分、排序等,并在M212公开展示申报材料至少半天,欢迎师生监督。

4、初评排序前8的博士生、前12的硕士生进入学院公开汇报答辩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书记院长任主任,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各1人任副主任,组成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及评审委员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各系副高职称以上(含)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委应具有广泛性,同时实行导师回避制度。

学院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开会,分博士生、硕士生两个阶段。汇报、答辩公开进行,鼓励旁听。按事前抽签顺序进行,不使用PPT,博士生汇报不超过5分钟,硕士生汇报不超过4分钟。汇报内容可为思想品德、科学研究、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综合情况。

评委根据书面材料、现场表现,考察每位候选人的思想品德、科学研究、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综合情况,侧重考察学术成果情况,根据初评细则精神,本着学术良知,记名独立打分。

工作人员当场统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在学校分配的名额内确定拟推荐名单;若最后一名等分,则对等分者重新打分、统分、排序,直至在名额内确定拟推荐名单。

5、院网公示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电话:68756581,邮箱whumyxgb@163.com),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

6、经公示无异议,学院汇总学校要求的各类申报、评审等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二、专项奖学金

拟申请专项奖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上述国家奖学金评审,通过该程序产生一个得分排序。

依据学校专项奖学金文件规定,按照专项奖学金额度高低和上述评审得分排序,遵循“高分高额”的原则,从最高额专项奖学金开始,由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院评委会正副主任)依序确定人选。若出现等分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需要到全校、全国层面差额竞争的专项奖,由研究生自愿申报,风险自担,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得分排序择优推荐。

学院对专项奖推荐情况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无异议,方上报学校。

特此通知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细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个人计分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

5、个人获奖及科研等情况统计表

6、填表说明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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