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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年03月06日 00: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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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18〕1号)文件精神,我校即日起启动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1.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师函〔2018〕3号)文件精神,国家出台了《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2)。

2.根据鄂教师函〔2018〕1号文件指标分配方案,我校本次申报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限额为3项。

二、申报材料

1.《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

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

3.《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附件4)。

4.关于成果主要内容的视频要求:直观、形象地介绍成果的主要内容、特色等,着眼于弥补文字材料的不足。视频必须为MP4格式,时长不超过20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以高清格式720P为准)。如果文字材料可以说明有关问题,也可不提供视频介绍。

5.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档(word格式和pdf格式)。

三、申报要求

1.仔细审读《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填报说明》(附件5),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由各单位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上报,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并于2018年3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至本科生院南215办公室,联系人:詹存博,联系电话:68752927,电子邮箱:zhancb99@126.com。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4.《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

5.《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填报说明》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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