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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16: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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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文件精神,统筹推进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特制定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负责制定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约60名。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实际招收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接收专业及拟接收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推免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推免计划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2


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5

030204

中共党史

6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17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8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4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


0305Z1

党的建设

6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9





推免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公布推免实际接收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为统考考生报名提供参考。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二)所在学校为国家高水平大学、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双一流学科、双万计划学科、重点学科,并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靠前,且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

(三)学习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名列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英语通过六级(六级成绩425分)或相当于六级水平的成绩证明(雅思6.5分及以上,TOEFL80分及以上)。

(四)本科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四、工作流程

(一)考生填报志愿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已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学生,须在9月29日上午7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等相关流程,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我院将在9月29日上午9点,按照各二级学科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排序,发送复试及待拟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接收者将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 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里进行确认。

(三)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参加我院推免预报名的考生可在系统内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将根据剩余指标情况进行复试和录取。复试形式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包括现场面试、视频或电话面试等。

(四) 复试后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五)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

3.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销。

4.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接收工作。

五、复试内容、要求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背景评估分占30%。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1.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占20%;

2.专业面试,成绩占50%。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2.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特等奖

10000元

一等奖

5000元

二等奖

3000元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八、其他

(一) 信息公开

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招收推免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推免接收结束后,根据实际接收情况,学院将尽快公布统考可用计划供考生参考,欢迎报考!

(二) 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8754279 李老师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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