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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 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8: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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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分流和专业调 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大本字〔2024〕27号)、《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2023年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院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科生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组长:简 繁

组员:卢 勇 倪素香 杨偲劢 毕鸿昌

付玉璋 谭兴林 胡栩健 高 源

(二)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学与学工办”)负责本科生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相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基本程序

(一)工作小组组织大类分流宣讲活动,由专业负责人(或指定专业教师)介绍各专业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毕业就业等情况,对学生的分流选择进行指导,并接受学生咨询,为学生答疑。工作小组、教学与学工办、全体二年级本科生等参加宣讲活动。

(二)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

教学与学工办发布专业志愿表。全体二年级本科生结合个人实际和培养方案,在充分征询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交专业志愿表,在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三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志愿。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服从学院安排。

(三)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

已完成大类分流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学院内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申请专业调整,变更到本学院内其他专业。但毕业年级学生(不含本研转段学生),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调整专业的学生,不允许专业调整。已完成大类分流的学生可结合个人实际和培养方案,在充分征询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专业调整书面申请,交教学与学工办。未按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的,不予进行专业调整。

(四)教学与学工办初步拟定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名单后,在学生范围内进行反馈。学生范围内达成基本一致后,报工作小组核定。

(五)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名单经工作小组核定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专业调整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本科生院;大类分流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本科生院。

三、时间安排

(一)2024年12月26日15:00,在学院中庭学术活动中心举行大类分流宣讲会。

(二)2024年12月27日12:00前,参加大类分流的学生完成专业志愿表在线填写提交工作;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向教学与学工办提交个人专业调整申请书。

(三)2024年12月27日17:30前,教学与学工办初步拟定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名单,完成学生范围反馈,报工作小组。

(四)2024年12月30日前,学院网站公示经工作小组核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大类分流名单,并将审议通过的专业调整名单报学校本科生院。

(五)2024年1月7日,大类分流名单公示结束后报学校本科生院。

五、联系方式

高老师 办公电话02768788676

胡老师 办公电话02768754881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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