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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年09月23日 17: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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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文件精神,统筹推进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特制定我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计划数为53名。各专业总招生人数不变,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实际招收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接收专业及人数如下表:


三、申请条件

(一)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工作流程

(一)考生填报志愿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已获得我院2022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学生,须在928日上午7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填报我院,并确认待录取,学院将优先考虑此类考生的报考志愿。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相关操作者,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已参加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学生,须在928日上午8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等相关流程,我院将按照各二级学科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排序发送待录取通知,录满为止,逾期未确认接收者将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 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里进行确认。

() 复试形式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包括现场面试、视频或电话面试等。

()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推免预报名的考生可在系统内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将根据剩余指标情况进行复试和录取。

() 复试后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回复,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 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 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

3. 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消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4.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接收工作。

五、复试内容、要求

复试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

(一)背景评估

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情况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需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并根据规定内容填写《武汉大学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院,考核不能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2.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八、其他

() 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招收推免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推免接收结束后,根据实际接收情况,学院将尽快公布统考可用计划供考生参考,欢迎报考!

() 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8754279 李老师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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