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工作,根据《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学院党委经研究,决定面向学院内部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主任)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主任)1名。
二、任职资格要求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组织员工作经历,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 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三、选拔程序
(一)民主推荐
学院党委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范围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主任、内设机构正副主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拟选拔职务所在办公室全体成员、教职工代表。
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若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二)资格审查与确定考察对象
学院召开党委会,对被推荐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三)组织考察
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四)讨论决定人选
学院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五)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上报学校审批并发文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学院党委将有关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选任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院(系)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27-68756091。
监督邮箱:00030308@wh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