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挂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简繁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挂职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30日。(详见学校文件《关于喻丰等同志的任职通知》、《关于丁浩等挂职的通知》)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上一条:【博士招生】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条:关于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科群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四批培育对象的公示
诚聘英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招聘通知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2026学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推荐人选公示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5年武汉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推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