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挂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简繁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挂职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30日。(详见学校文件《关于喻丰等同志的任职通知》、《关于丁浩等挂职的通知》)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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