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为进一步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将学院科研人员从科研经费上账、借票等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从而更加专心投入到科研工作之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学院研究决定,开通集中办理科研经费上账以及预借相关科研经费票据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25日起,学院教师的科研经费上账及预借发票业务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每周集中办理一次。
二、拟办理相关业务的教职工需每周二下午17:00前将科研经费上账相关资料(详见附件1)或预借科研经费发票(详见附件2)送交到学院党政办公室(M205)李秀琼老师处。
三、学院承诺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业务办理工作,如遇节假日则自然顺延。
四、如遇紧急情况,请与学院科研财务助理协商,报一站式服务中心申请加急办理。
五、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段咨询李秀琼老师,咨询电话68752046。
特此通知
附件1:科研经费上账须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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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科研经费预借发票及纵向科研经费预借收据须知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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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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