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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年07月07日 00: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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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学校学分制改革和“武大课程2010”课程体系改革的精神,深入推进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武汉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6个学分中分解出2个学分作为专门的实践教学学分,与大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进行。

具体规定如下:

1、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6个学分中分解出2个学分作为专门的实践教学学分,分两个年度(大一、大二暑假),安排大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个学年度一个学分。

2、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负责,在学校教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和各个学院团委(团总支)积极配合支持下展开。

3、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具体组织和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学生所在院系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领导以及学生商量,确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亲自带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对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指导一般安排在每年五月份。

4、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之后应于每年九月开学第一周提交调查研究报告,调查研究报告交指导教师批改,合格者计算学生一个学分成绩,教师指导批改每个班级学生调查研究报告(100名学生为一个标准班)计入18个课时工作量。

5、此规定从2011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6、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委托主管副院长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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