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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分修满(2014级总学分12分,学位课程学分8,其它年级总学分15,学位课程12分),交清学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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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不明事宜,电话咨询:刘老师 68756723)
按照培养方案修满学分(2014级总学分12分,学位课程学分8,其它年级总学分15分,学位课程学分12),并能够在系统里提交学位申请;各类费用交清。
完成预答辩,填写《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表》,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携带有导师签字的博士答辩申请表、按照学院要求发表的资格论文原件复印件、成绩单。 (用校园卡到研究生院自助打印)
1、申请人将预答辩后修改定稿的论文电子版发到myjxb@whu.edu.cn,论文只检测一次符合要求方可答辩;
2、论文格式:电子版论文为word格式,论文内容一般为: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3、命名方式:论文的命名方式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号 —姓名—论文题目.doc;
4、论文检测标准:总重复率不得超过25%,除去引文不超过10%。
1、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步骤提交以下内容:毕业申请——预答辩申请——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评阅申请——答辩申请——学位申请;
注:无照片的学生请到当地新华社电子摄像后将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photoyjs@163.com,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上传;
2、 网上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不属于此范围的成果不提交。
3、 网上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申请表》上第3页所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第1页填写的信息一致。
经审查后,学分、资格论文、学费等三方面均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答辩资料袋。答辩袋内材料包括:《申请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
论文送审之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对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在资格审查表中签字、盖章;培养单位完成论文答辩资格初审后,由博士生本人或单位集中携带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217室完成资格审定,由审核人在资格审查表中签署意见、盖章。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在研究生院大楼凭校园卡自助打印)和学位论文原件复印件;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此表见附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武汉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登记表》(此表在《申请表》中)。
2017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都需参加“网上评议”,学生个人到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217室提交相关材料。
(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
(2)三个电子文件:(1)论文基本情况数据库(word或excel版);(2)论文原文(不写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3)论文摘要(PDF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学生须现场签名登记。
(1) “网上评议”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
(2)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见附件2;
(3)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0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书”电子文档先由学位处下载存档,并及时通知学院并转发评阅结果。
2、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申请表》一份、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综合考试表一份、毕业生登记表两份、成绩单二份、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纸本博士论文3份,一份放学位档案袋中,另两份交教学秘书处;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见《规定》的第16-32页、交纸质“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各一份)及“论文使用授权书”(两份)。
6月初,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附件三: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附件四: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