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因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空缺,根据《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学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现将方案报告如下:
一、岗位
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在马克思主义学院范围内产生。
三、任职资格要求
应为中共正式党员,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 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根据岗位需要,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四、工作程序
(一)民主推荐
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范围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系主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学院内设机构正副主任、拟选拔职务所在办公室全体成员、教职工代表。
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若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二)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告
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根据《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考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差额确定,也可以等额确定。
(三)组织考察
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王延诏、孙燕、杨辉、任竹芸组成考察组,党委副书记王延诏同志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员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系主任、内设机构正副主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办公室全体成员、教职工代表。
(四)讨论决定
学院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会议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研究决定时,应首先听取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员充分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确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五)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上报学校审批并发文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选任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27-68756091
监督邮箱:49654975@qq.com
中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