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学院即时起正式启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为做好推免工作,经学院党委讨论同意,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开展推免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一)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永宽 张全友
组员:简 繁 王延诏 刘水静 孙 燕
(二)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简 繁 王延诏
组员:杨偲劢 卢丽珠 梅立润 田超伟 袁 冶 胡栩健 高 源
二、推免名额
学院今年推免名额暂为20人,按照两个本科专业人数比例和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分配,即学院推免名额20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总人数35人÷学院本科生总人数72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推免名额9.72≈10人,学院推免名额20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总人数37人÷学院本科生总人数7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推免名额10.28≈10人。
三、推免条件
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评分标准详见《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见学院网站)。
四、推免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12日11:00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准备齐全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9月12日11:00后,不再受理学生事后增补的材料。
(二)9月12日,学院成立工作专班对学生课程成绩依照学院推免文件进行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针对提出加分申请的学生材料,组织公开答辩,由审核小组严格依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进行现场公开评定、核算,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择优形成拟推免学生名单,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拟推免学生名单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连同经学院签字盖章的拟推免学生成绩单将被扫描成PDF文件(PDF成绩单命名方式为“身份证件号码_姓名”),于9月14日前上传至“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推免生管理”模块;9月15日开始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四)9月23日前,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推免学生名单和推免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拟推免学生纸质版成绩单,交本科生院。拟推免名单提交后不可变更。
(五)学院将学生本科阶段(含取得推免资格后的最后一学年)学业综合成绩、毕业论文答辩情况等作为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
(六)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五、学院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师生监督。如对相关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7-68754881。
六、未尽事宜,参见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