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约59名、直博生若干名。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以最终确认待录取的人数为准。接收专业及接收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 学位类型 | 专业名称 | 推免计划数 |
030203 | 推免硕士生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3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7 |
030502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3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0 |
030504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4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17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4 |
030700 | 中共党史党建学(原中共党史、党的建设) | 11 |
030500 | 推免直博生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若干名 |
030700 | 中共党史党建学(原中共党史、党的建设) | 若干名 |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二)优先考虑以下获得推免资格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国家高水平大学、重点大学,或本科所在学科为一流学科、最新一轮学科评估等级为A。
(三)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总评成绩名列前茅。
(四)本科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申请直博生另需提供:
(五)2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为博士生导师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六)个人陈述(3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申请本项目的原因、申请本项目的潜力和优势、个人学习研究和发展计划。
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一)已通过学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
1.须于9月22日(上午9时起)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等相关流程;
2.9月23日上午9时开始,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陆续发放复试通知(一般按照接收计划差额发放),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复试;
3.9月25日上午9时开始,学院按照各二级学科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依次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待录取。
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接受复试、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获得推免资格但未参加(或未通过)学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
1.9月22日(上午9时起)可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资料;
2.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剩余推免计划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复试。复试由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复试、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修改志愿,则视为放弃原志愿;
3.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销;
4.考生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的“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提交不可更改;
5.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推免接收工作。
四、复试内容、要求
(一)素质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素质评估分占30%。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专业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
1.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占20%;
2.专业面试,成绩占50%。
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一)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待录取名单。
(二)推免生待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奖励等级 | 奖励金额 |
特等奖 | 10000元 |
一等奖 | 5000元 |
二等奖 | 3000元 |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研究生院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七、信息公开
待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推免接收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公布推免实际接收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为统考考生报名提供参考。欢迎报考!
本细则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详细事宜请咨询学院教学办
咨询电话:027-68752507 周老师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