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流程所指公文为学院以各种方式收取的上级或其他单位印发的各类院外来文。
二、收文人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公文处理单》,并附所收公文书面文稿(1份),如收取电子文档,须同时提供。
三、收文单位负责人出具拟办意见。
四、党政办公室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呈相关学院领导阅示,并出具批示意见。
五、办文单位出具办文结果。
六、党政办公室秘书存档,含《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公文处理单》、所收公文。
七、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各办公室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学校及学院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及学院相关保密规定,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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