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公文印制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年06月18日 00:00     阅读:
A A A

一、本流程所指公文为学院统一编号印发的党委和行政发文,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通知等。

二、撰稿人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公文撰制单》,同时提供拟发文电子文档及书面文稿(1份)。

三、撰稿人呈学院主办单位负责人出具审核意见。

四、需要会签的公文,由党政办公室秘书呈会签单位负责人出具会签意见。

五、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出具审核意见。

六、党政办公室秘书呈学院领导签发,其中涉及学院全局工作的重要发文,报请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签发,其他业务工作,报请主管院领导签发。

七、党政办公室秘书将拟发公文转由撰稿人校对。

八、党政办公室秘书负责公文缮印。

九、党政办公室秘书负责公文发放。

十、党政办公室秘书负责公文存档,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公文撰制单》、公文原稿、领导签审稿。

十一、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各办公室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学校及学院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及学院相关保密规定,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上一条: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公文处理流程

下一条: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请款、报账业务流程